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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标准化综述

发布时间: 2019-10-23| 来源:源点信用| 信用标准| 访问次数:21503

  我国的信用标准化框架设计和规划工作始于2004年,当年,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全国整规办”)牵头推进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工作。鉴于信用标准化工作是社会信用体系运行软环境建设的重要任务之一,全国整规办为此专门设立研究课题,就我国信用标准化的框架设计和总体规划问题进行研究,课题由国家标准化研究院承担。

  2005年5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了“全国信用标准化技术工作组”,工作组由三十多位专家组成,负责基础类、通用性和综合性信用类的国家标准制定和修订工作,并对口国际标准化组织的相应的组织机构,参与信用相关的国际标准制定工作。2008年12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又批准成立了“全国社会信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商业信用分技术委员会”和“全国社会信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质量信用分技术委员会”截止2014年7月,全国信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已经完成了18 项信用国家标准的制定工作,并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另有二十余项信用国家标准已经立项,或已经起草完毕等待报批。

  已发布的信用国家标准的名称、发布编号和实施时间如下表所列:

  除此之外,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也起草了两项征信相关的金融标准,分别是《征信数据元:个人征信数据元》和《征信数据元:数据元设计与管理》。它们的颁布时间分别是2006年11月2日和2007年6月27日。《信息安全技术公共及商用服务信息系统个人信息保护指南》是一项适用于保护个人信用信息的国家标准。该国标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主持编制,适用于指导商业银行、互联网运营商、通信服务商、通信技术开发商等类机构,规范信息系统的使用,严格保护个人信息。

  该国标要求掌握自然人类客户信息的电信、银行、医院等服务机构正确处理和使用个人信息,在采集、处理、转移和删除 4 个主要环节上保护个人信息。

  中国在信用管理和征信领域的标准制订工作不论在速度和规模上都在世界上领先,提升了中国政府在国际标准组织(ISO)的话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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